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拘留期间要请律师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刑事拘留期间要请律师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认为刑事案件是应当请律师的!这既是当事人的现实需要,也是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但问题在于现在的律师队伍中大多数的刑辩律师水平一般,请与不请结果基本无异,当事人看不到律师的作用!从实际案例看,绝大多数案件最后的判决结果是同意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能被律师翻过来的案件是比较少见的!而水平高的律师又是稀缺资源,律师费贵得要命,很多人望而却步,除非是疑难案件或者是可能判处八年、十年甚至更长的案件,一般的刑事案件,现实生活中的确有许多当事人选择不请律师!
无法平静的回答这个问题。
问答会允许这种问题存在,简直是误导大众。
请不请律师是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本人和家属的权利。
你不建议是何居心?
刑诉法和宪法明确规定请律师和辩护的权利。
你为什么就不建议?
这比别人病了不让人家就医要更可恶可恨可憎!
看到这个问题,就感觉看到了有些地方迷信封建老顽固。
当然,你可以说请个不负责的律师,不如不请。
但也不能一棒子打死,否定律师。
作为职业律师,十分不明白题主为何提出该问题,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第一,刑事案件不聘请律师?那请问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为何改判无罪呢?这其中离不开二人的家人、律师前后奔波与付出。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逐渐提升,律师将为越来越多的公民提供法律服务,即便再相信人情、关系,也请别忽略律师在法制建设中的作用,更请不要忽视律师对于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作用。
第二,不建议当事人聘请律师?难道公检法指控的行为就一定是确定无误的么?
很多人会讲,律师就是为坏人辩护,试问,法律面前有好坏之分么?即便是罪大恶极之人,其也有最基本的人权,这是毋庸置疑也不应被打折扣的。如果仅凭好坏去进行区分,法律必将失去色彩与应有的内涵。一切嫌疑人未经合法审判,均不应被定罪。毒树之果理论、程序合法理论需要律师的介入,也许律师不是在为“坏人”开脱,而是帮助“好人”、“坏人”去一同寻找真相。
正如那句经典动画中所言“真相只有一个”,但这个真相到底如何,你我皆不知!
刑事案件请不请律师也要视情况决定:
一是看案情,要是案情比较明白,家属和犯罪嫌疑人都觉得请律师费钱,就没有请律师的必要了,等法律援助好了;
二是看经济能力,经济能力允许,不管如何,请一个相对专业、靠谱的律师介入,总是对犯罪嫌疑人有所帮助。
请律师跟找医生看病有相同之处,一是要找对科室,二是要花钱,这样的效果总是比身体不舒服挺着或看错了科室要好些。
在看守所被拘留期间,可以与律师办理聘请手续提供法律帮助。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拘留期间要请律师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拘留期间要请律师嘛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