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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刑事律师?
刑事律师是指以办理刑事案件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刑事律师可根据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有关案件情况和其他有关证据材料,依法专业的为代理人进行辩护,能够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二、刑事律师的主要服务有哪些?
1、侦查阶段
1)刑事律师向侦察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刑事案件立案后,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这项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
但应当指出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通过律师帮助逃避处罚大有人在,律师的作用只能是合法的帮助。
就律师的职责而言,在刑事诉讼中只承担辩护职能,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一般情形下不能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
律师不得教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律师也不能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可能肯定认为,这里的教唆与帮助不是合法的帮助。律师把握合法帮助与违法帮助,不仅影响律师的职业生涯,也关系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与非罪的问题。
有些辩护律师在业务活动中之所以被追究,作者认为,主要这些律师本身没有掌握辩护业务的精髓,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证人接触、交流时不能“作为”,而应当“不作为”。强化已有的不构成犯罪的“事实”并不是翻供,而是不作为;改变已经记录在卷的犯罪事实是作为,这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教唆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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